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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ETC開始就爭議連連,先是決標過程就有問題,五六家參與投標的公司中,遠通是唯一車上機要收費的廠商,但卻是得標廠商,主因在一開始交通部高公局就設了規格標的門檻,自然其他廠商就被迫出局,熟悉公共工程投標的版友就知道版主在說什麼。其後遠通得標後又未按照當初決議行事,所有收費標準未按規定收取,遠高於當初協議。一般不肖廠商慣用的伎倆就是先想辦法得標,再找理由追加預算,當然BOT沒有所謂預算問題,版主也沒說遠X是不肖廠商!交通部在受不了民意代表壓力後,才要求遠通降價,實際上即使降價仍是全世界數一數二貴的(遠通還一直在各大媒體打不實廣告,意圖欺騙消費者!),因為大部分國家根本不額外收費,既使收費也低於遠通的收費,而且以預收儲值方式還要加收一堆費用的倒試求世界僅見,都已經花錢買一台笨機器了(在美國與香港都只要貼一張卡片在車玻璃上即可,而台灣的這台車上盒成本約只在2-300元,賣680,國內廠商「東貝」獨家代理製造,東貝原以為會有數百萬台的訂單,但卻連10萬台都出不了貨),還要花安裝費,都預收費用了,居然還要付保證金,太離譜了!

版主自從幾年前無意中發現遠傳電信不當收費(未打通的電話照樣收錢!)後連調三個月的通話明細出來看,果然都有類似情況,就立即退掉遠傳門號,也從此對遠X集團形象大打折扣!

現在法院總算還消費者公道,大家小心了,遠通可能被撤照,現在裝的機上盒可能隨之無效,要裝前務必深思!

先別裝e通機! 消基會籲交部主動勸導


記者朱若蘭/台北報導

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昨天晚上表示,交通部應主動勸導消費者不要再裝設e通機,更重要的是千萬不能讓先裝機的消費者被「懲罰」。

黃怡騰說,目前有三個步驟,首先是交通部要主動勸導民眾不要再裝設遠通電收的e通機,因為看來遠通電收的優先權會被取消,整個ETC系統可能會重新來過,為避免造成消費者的損失,交通部應承擔責任。

另外,對已經裝機的民眾,黃怡騰說,交通部應該督促遠通公司無條件退費。如果消費者不願意退費,仍要使用已裝設的e通機,要求繼續通行,交通部也應維護這些人的權益,不能任意縮減或取消ETC車道。

黃怡騰說,看來遠通公司被撤銷的機率很高,交通部應該明確告知消費者現在並不適宜裝e通機,更重要的是不能因此讓已裝機的民眾權益反而被限制。

【記者陳燕模/台北縣報導】台灣大車隊司機陳滄武昨天說,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的車上機,原本就應由政府負責安裝;如今,民眾付費由遠通電收公司裝機,未來一旦確定須更換系統,遠通電收應該彌補先裝機者的損失。

他說高速公路採ETC是時代的趨勢,如果由政府免費替民眾安裝車上機,自然能在短期內普及,就不會有今天的民怨。

【2006/02/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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