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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能退快退,免得又變卦!

ETC善後 遠通:可退機退費退卡


記者邵冰如、戴安瑋/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否決遠通電收ETC的優先申請人資格,ETC系統可能全部翻案,讓七萬多名已申裝的消費者跳腳,遠通電收今天承諾,同意已裝設e通機的消費者可以退機、退卡、退費,但相關作業程序還未確定,一旦確定後,會盡快通知所有已裝機的客戶。

遠通電收發言人林麗玲說,針對消費者最關心的退機、退卡、退費,遠遠通經過密集開會研商後,到今天中午已討論出「同意」的大方向。至於消費者申退的時間,是要等全案判決確定?還是即日起就受理?消費者要符合何種條件?用何種方式?退費比率是多少?遠通電收都還在研擬中,最快要到今天下午才會對外說明細節。

依據目前遠通電ETC收費系統,裝設e通機的消費者已付出相當費用;因安裝時間和有無優惠不同,e通機分為680元和1180元,儲值金由300或500元起跳、押金200元,裝機費175 或199元,另外還有消費者自費的電池費用50元。

林麗玲上午也強調,遠通電收目前一切營運仍照常進行,ETC的各項作業也不會變更,遠通電收昨天更發出簡訊給七萬多名已裝e通機的消費費者,感謝他們對遠通的支持,並保證目前遠通服務不變。最重要的,要繼續上訴。

交通部也已宣布要上訴,並不排除由政府花約30億元買回ETC。交通部次長蔡堆表示,將由國道基金來購買,國道基金是向行經國道一號、三號民眾收取的過路費,不會花到政府一毛錢,也不會讓人民埋單。

【2006/02/2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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