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版主不認為這樣做有任何實質意義,金管會也太小看投信了!國內投信的弊端實在太多了,還是少碰國內基金為妙!

2005.12.22  工商時報
金管會出招 終結投信作價
張家豪/台北報導

    金管會規劃已久的證券綜合帳戶年底前將可上路,同一投信旗下不同基金作價疑慮將可避免!未來外資與本國法人等,可開立綜合帳戶統籌下單,除了降低交易可能發生風險失誤與操作成本外,特別是過去曾經發生的,同投信不同基金刻意拉抬個股,以作價單一基金淨值的弊端,將可有效避免,對基金受益人更具公平性!

    金管會官員表示,綜合帳戶的設計,主要是希望投資人透過下單委託交易帳戶,能以統籌下單的方式,達到均價公平的對待原則!舉例來說,也就是單日以綜合帳戶所買進的個股,不論下單時間與買賣價格,最後都將以均價來分配。

    過去投信曾經發生,同投信旗下不同基金,刻意透過買進高績效基金所持有標的,以委買掛單的作價拉抬方式,使績效好的基金績效更好,相對也犧牲其他用以作價的基金之受益人權益,未來單一日中,由同一投信所買進的個股,價格都將單一化,對於投信基金作價將有防弊的效果,同時統籌下單也將建立投信單一基金經理管理多檔基金的利益迴避措施。

    官員指出,綜合帳戶的設計架構,交易將以綜合帳戶,而交割則用個別帳戶進行;開放對象包括外資、投信基金、政府機構、銀行與保險業、集團企業以及全權委託客戶,都可以至證券商開立綜合帳戶。

    金管會官員解釋,綜合帳戶制交易上將採多層次交易,投資人使用綜合帳戶者,需提出授權書或其他文件,同意指定交易人透過綜合帳戶下單及成交價量的分配,而同一基金所屬基金及同一集團所屬單位,委託相同指定交易人代為交易者,得由該特定交易人出具聲明,載明所轄基金或單位名稱等相關資料,以供區分。且券商接受指定交易人下單時,應依各指定交易人指示分別下單並需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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