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外資果然是較務實的,為商之道,自然是民不與官鬥,此次權證的稅負爭議,原本政府已讓步,沒想到券商得寸進尺,要求溯及既往,這下就惹毛了主管機關,券商卻又白目的耍脾氣,搞罷發權證!吃虧的根本是券商本身,政府那怕你罷發?
投資教室:選擇權(或權證)有美式或歐式兩種,差別在於美式可以在到期前任一天履約,但歐式只能在到期日履約。其次所謂「重設型」,指的是履約價格可以特定狀況重設,例如假設某認購權證發行時約定之履約價為50元,而當時標的市價為30元,但發行一段時間後,發現標的股股價一直沒上漲,甚至下跌,因此達到履約價的可能性自然越來越低,投資人的購買意願自然也越低,此使券商為提高購買意願故將履約價重新設定為較低的價位(例如40元),是所謂「重設型」。發行券商會事先在發行條件中註明重設的條件(例如標的均價達到某約定價位,或一到特定日期就自動重設,有許多重設的方式,看發行者如何訂定,甚至也可以多段式重設),有重設條件的權證,價位通常高於無重設者,因為重設的目的就是在吸引投資人,條件越好,價格自然越貴。
美林發權證 券商罷發來首次
國內證券商今年1月初以「罷發」認購權證,作為爭取權證稅負合理化的「默契」,已被外資證券商打破。台灣證交所昨(24)日核准美商美林證券發行中鋼認購權證,這是市場停發權證近三個月以來,第一檔恢復發行的權證。
美商美林昨天申請並通過發行中鋼美式重設型認購權證的意義,是外資挾權證稅負只有3.75%(可扣除避險成本)的優勢,在國內證券商停發權證之際,大舉搶權證券市場權證商機。反觀國內證券商,以25%的相對高稅負,喪失權證市場利基,受到「內外有別」的不平等待遇。
證券商公會理事長簡鴻文說,美林要發行認購權證,已事先和公會「打過招呼」;因今年1月3日證券商停發權證,是屬於「自發性」行為,公會不便干涉證券商是否恢復發行權證。因此,針對美林此次發行權證,公會也是站在上述立場。
不過,簡鴻文指出,美林證券昨天申請發行中鋼認購權證,但經他與國內證券商溝通後了解,國內證券商不會跟進發行權證,會一直「忍」到稅負合理化得到解決為止。
他說,外資證券商在國內發行權證檔數極少,美林發行權證對目前權證市場的影響不大,卻凸顯一個極不公平現象,就是外資證券商發行權證,實際稅負只有3.75%,國內證券商則高達25%,甚至因避險操作後,實際稅負更有高達六成者。
簡鴻文說,政府對權證稅負內外有別,證券商除繼續爭取稅負合理化外,也積極考慮和外資證券商合作,由外資券商申請發行權證,國內證券商作為通路的合作模式,來節省國內證券商稅負成本。
簡鴻文指出,香港目前權證市場加上避險操作的交易量,約占現貨市場三、四成,權證市場的發展潛力很大,間接對繁榮資本市場有極大幫助。但台灣權證市場因稅負未能合理化而日益萎縮,是很可惜的事。
【2006/03/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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