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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4 中國時報
保戶投保金額無法全數拿回 壽險倒店 最高只賠三百萬
陳怡慈/台北報導
你知道投保的壽險公司如果倒店,由壽險安定基金進駐清理,根據現行規定,除了強制性險種外,同一受益人在同一家保險公司如果有多張保單,合計最高只能拿到三百萬元理賠金。
據了解,這項規定,早在民國九十二年就已通過的規定,因主管機關從未要求壽險或產險安定基金要公告,以致截至目前為止,高達一千五百萬的壽險保戶,仍不知道自身相關權益。
自從國華產險公司倒店事件爆發,保發中心進駐清理後,在保戶怨聲載道下,才發現事態嚴重,且已透過金管會保險局,要求壽險安定基金要儘早公布相關事宜。
台灣人壽董事長朱炳昱在第六屆董事長盃表揚大會上,與媒體聊天時,談及此種不合理現象,而保發中心高層及壽險公會也低調承認。
國華產險目前處於財產清理階段,針對產險安定基金代為「墊付」的理賠,無論強制險種或非強制險種,均已在保險局網站上清楚公告,相較之下,壽險部分雖然也有壽險安定基金,惟相關理賠墊付訊息,似乎潛藏於黑暗角落。
保險業高層解釋,因擔心可能衝擊一千五百萬壽險保戶信心,再加產險與壽險安定基金董事長,均由產、壽險公會理事長兼任,顧及業界感受下,自然向保險公司而非保戶利益傾斜。
壽險公會則解釋,「財團法人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動用範圍及限額規定」雖早已有相關規定,惟因產險與壽險性質不同,公會目前正積極研議,欲將同一受益人在同一保險公司的死亡理賠給付,最高只有三百萬元的現行規定,向上調高,且將參酌國華產險本次理賠經驗,修正相關規定。
壽險公會要公告相關規定
據指稱,因全國廿九家壽險公司今年以來獲利明顯較去年衰退,在擔心保戶可能解約下,壽險公會與保險安定基金對公告壽險安定基金的動用範圍及限額規定,態度並不積極,金管會保險局則因保發中心進駐清理國華產險後,保戶發現原來投保金額無法拿回來,爭議案件不斷下,近來主動要求壽險公會要公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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