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台灣的法律果然永遠是政客與財團妥協的結果,老百姓的福利絕對不是考量之一!相信這八折的數字絕對是政客與財團像菜市場喊價的方式談出來的結果!試問,那一般百姓的薪水或年終獎金為何不也一併八折課稅?公平正義何在?
每天看台灣的新聞,十之八九總是令人怨嘆或生氣的新聞,就算不看社會版,經濟、金融、政治仍至娛樂新聞,沒有一個例外,難道台灣的社會就真的這麼負面嗎?
看來會讓人輕鬆一點的就只有體育新聞和分類廣告了!
又變了》員工分紅 擬改市價八折課稅
立院下周一(22日)將審查「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草案,擬將員工分紅配股課稅,由目前依「面額」修改為「以市價80﹪」課稅。國親與台聯多數立委支持這草案,一旦完成立法,將衝擊「科技新貴」的收入及高科技公司股價。
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台積電等高科技業向政府主張,「員工分紅費用化,應依促產規定,面額認列」,一旦這項法律將「面額」修改為「市價的80%」,高科技業者的主張將頓失所依,可能促使金管會等加速完成「上市櫃公司員工分紅費用化,依市價認列」的函令,對高科技公司的盈餘與股價都將造成很大衝擊。
由台聯黨團提案的「促產條例第19條之1修正草案」指出,現行法案明訂員工分紅配股以面額課徵所得稅,是明顯違背租稅公平、量能課稅原則,將加劇社會貧富差距,因此台聯黨團提案,將員工分紅配股修改為以市價的80%課徵所得稅。
草案也對「市價」的計算有明確說明,例如已上市上櫃公司,應以配股發放日的收盤價作為計算基準,未上市上櫃公司,則以配股發放日的淨值為準。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表示,他同意此法的修法精神,因為現行法律以面額來課徵員工分紅配股的稅額,實在沒什麼道理。他說:「其實高科技業賺那麼多錢,繳多一點很合理。」
但費鴻泰同時指出,由於最低稅負制中也有關於員工分紅配股的規定,所以「促產條例第19條之1修正草案」,如果跟最低稅負制有重疊或衝突的話,那麼修法就需要斟酌。
親民黨立委柯淑敏則表示,目前委員們的意見仍分兩派,一派是支持修法,改以市價的80%課稅,另一派則希望維持以面額課稅。她覺得,法律不該以「少數人的福利」為意見,所以她是傾向修法的。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9條之1修正草案若真的通過,恐怕會造成不小的衝擊,所以他認為應該先聽聽財政部專業的意見。民進黨經濟委員會召委鄭國忠說,黨團對此修正草案還沒有明確的指示。
【2006/05/2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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