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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對於喜歡買進口貨的消費者,是個不錯的消息,不過版主覺得免稅店的東西一點也不便宜,好處只是候機時消磨時間用,以及花完剩下的外幣!

免稅店販售商品 大鬆綁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機場、港口免稅商店販售商品的限制將大幅鬆綁,不僅過境旅客未來也可以在過境時購買免稅商品出境,免稅商店也不需要再要求旅客登記護照、旅行證件並要求旅客簽名後才可以出售免稅貨物。

配合行政院「挑戰2008觀光客倍增計畫」,並為國際機場免稅商店營造有利商機,財政部修正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大幅解除免稅商店銷售貨物的限制。

依據已完成的草案修正內容,未來因班機需要,必須在國際機場、港口管制區內停留的過境旅客,也可以在過境時向免稅商店購買商品,不再只限入、出境旅客。同時免稅商店可販售商品的來源,將增列農業科技園區、自由貿易港區生產的貨物,不限制只能出售外國商品及國內保稅倉庫、物流中心或科學園區的產製商品。

增加販售對象與販售貨源外,財政部亦取消目前旅客在免稅商店購物,必須由免稅商店登記護照號碼、航空班次,並由購物旅客簽名的措施。財政部認為,要求在免稅商店消費的旅客登記護照並簽名,是不符合商業習慣的做法,也經常引發旅客的不便與抱怨,因此決定取消。

【2006/03/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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