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這一直是長久以來台灣會計制度上的一個不合理缺失,但既得利益者,怎能輕易吐出到口的肉?此衝擊有多大?以宏達電為例,去年的每股盈餘有50幾元,但若員工分紅改以市價認列後,其EPS將只剩十幾元,整整降低了78%!由此就知道原制度的荒謬!員工紅利本就是薪資費用的一部份,而員工配股的來源主要是公司庫藏股,而庫藏股的來源除部分是原始股東的持股外,其他主要來自於市場的買回。市場買回當然用市價,認列時卻用面額,這不是很離譜的事嗎?其中差額就這樣人間蒸發了,倒楣的是公司股東!而員工申報所得稅時一樣以面額申報,但實際價值卻是市價,以宏達電為例,市價1100多塊,該公司員工若配股一張,就相當於有110幾萬的所得,但報稅時卻只要申報1萬元,這是何等不公平的事!唉,在台灣啥都有,就是沒有公平正義!!
員工分紅費用化 擬市價認列
商業會計法將企業員工分紅改列費用,金管會昨(16)日邀集相關單位開會,初步認為上市櫃公司應以市價認列,但將研議配套措施,減少對高科技產業的衝擊。
官員說,依市價認列費用的適用範圍,是否擴大到公開發行公司,近日將再討論。
金管會已經成立專案小組,由金管會委員吳琮璠擔任召集人。金管會官員表示,員工分紅認列費用到底要如何認列、緩衝期要有多長,金管會將在股東權益與員工權益間求取平衡。
金管會昨天邀請櫃買中心、證交所、投保中心、會計研究發展研基金會等單位召開員工分紅認列會議,希望先取得內部共識。據了解,包括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在內的與會人士,都建議員工分紅認列應該以公平市價的方式,以利與國際接軌。
金管會官員表示,國外很少看見員工分紅,台灣高科技產業以員工分紅吸引員工,似乎是獨有的情況。不過,有些國外企業以給員工選擇權來吸引優秀人才,這部分都是以市價來認列。
此外,我國在美國發行美國存託憑證(ADR)的企業,對於員工分紅列費用,大部分都是採取依市價計算,也有少數一、兩家公司是依面額認列費用。因為台灣法令並未特別規定,因此這些企業也都沒有一致的做法。
官員指出,日後,金管會一旦決議員工分紅必須依照市價認列費用,對於高科技業的衝擊會很大,甚至影響到高科技吸引人才的能力,因此,未來會先模擬可能的狀況,可能會修改相關法令作為配套。
到底員工分紅改列為費用,何時才要開始實施?金管會官員表示,必須尊重經濟部的決定。此外,還要考慮到業界準備工作是不是OK,還要問一問業界未來可能的分紅方式,例如是否改發放現金等。
金管會官員指出,員工分紅改列費用,恐將稀釋企業的獲利。由於盈餘分配必須等隔一年的股東會通過後才算數,因此,企業在當年度會計帳上,必須先計算損益金額及估計員工分紅配股的金額,如何估計才是合理,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正在研究。
【2006/05/1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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