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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總代理制就是相對於原來的多重代理,對投資人的最大影響主要就是代理權一家獨大時,可能的就是手續費提高,不像以前彼此間有價格競爭。當全世界基金手續費傾向不收費時,台灣又在走回頭路!金管會認為總代理制可以讓境外基金更透明化,投資人更有保證,根本都是屁話!金管會盡養了一堆豬腦袋!

有制度的公司自然不會做偷雞摸狗的事,對於喜歡亂搞的公司而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台灣一堆的公司你金管會都管不了了,你還管的到外國的公司嗎?

總代理制上陣》上兆元境外基金面臨下架

■ 記者張文、周慶安、邱金蘭/台北報導

境外基金總代理制8月1日緩衝期大限將至,目前只有兩家拿到總代理資格,多數銀行觀望不願與總代理簽約,規模上兆元的境外基金可能面臨下架壓力。投信投顧與信託業者希望主管機關金管會能讓緩衝期再延期,但金管會說不可行。

金管會官員表示,法令既已規定是8月1日,就不可能再延,主管機關6月底會專案輔導趕不上進度的業者,了解困難所在,也會呼籲銀行不要觀望。

官員並反問,上周拿到總代理的友邦投顧,都可以找到銀行簽約,為何其他業者做不到?

去年8月出爐的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辦法公布前經投顧事業提供投資顧問的境外基金,應在一年內申報在國內募集及銷售,屆期未完成者,金管會得撤銷或廢止該境外基金的投資顧問資格;沒有與總代理簽約的銀行等銷售機構,也不能再賣境外基金。

根據金管會資料,目前只有保誠投信與友邦投顧通過總代理資格,並僅友邦投顧一家與銀行簽訂原有境外基金銷售契約。8月大限一到,如果銀行沒與總代理簽約,投資人可能面臨買不到境外基金的窘境。

據了解,投信投顧公會3月已向金管會提出銷售契約範本,但多數銀行採觀望態度,希望等信託公會提出的範本也通過後,再作為與總代理商簽約的參考。

未來就算信託公會的範本通過,投顧業者仍需將內容翻譯送回海外總公司同意,才能與銀行簽約,接下來才能由投信投顧公會轉報金管會申請核准。

雖然部分投顧表示第二季結束前應可敲定銷售契約,但也有投顧對8月大限憂心忡忡。即使第二季底全部送件,相關機構能否於短時間內處理完所有案件,也是很大的問題。

一名投顧主管嘆道,將近一年時間總代理資格都遲遲沒有敲定,除信託公會提出的範本仍須討論,與個別銀行間還有報酬、佣金、甚至說明會場次等細節尚待確定,基金業者8月能否都順利取得總代理資格,令人存疑。

再以防治洗錢議題來說,911事件之後,國際基金業者更重視洗錢防治問題,希望銷售銀行都能簽署相關規定,但因台灣法規與國外不同,本地銀行不願「受制於人」,簽署意願低落,也是業者成為總代理的障礙。

【2006/04/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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