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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此其實有非常大的誘因,就看券商自己如何找台階下!此一放寬,將可讓不少市場的「飆股」發行,可吸引原本就偏好高槓桿的投資人認購,讓權證市場更加活絡。

權證上市標準 放寬

■ 記者蕭志忠/台北報導

台灣證交所向罷發認購售權證的證券商「招手」。證交所修訂相關辦法,大幅放寬權證上市辦法,包括將原須有獲利能力改為只要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即可申請權證發行。自本月25日起實施。不過,已經罷發權證的證券商似乎並不「領情」。證券商公會副祕書長尤錦芳說,證券商是否會恢復權證發行,須開會達到「共識」。在證券商爭取權證稅負合理化未有結果之前,發行商短期內應該不會恢復發行。

證交所說,主要放寬條件包括,將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財務報告須無累積虧損,放寬為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即可;取消外國機構的信用評等,須由外國信用評等公司出具,只要經主管機關核可的信用評等機構出具即可。

證券商公會在今年1月2日新曆年開紅盤時宣布第二度無限期罷發權證,直到稅負合理解決為止。

【2006/01/2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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